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创新〔2023〕256号)、《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苏工信创新〔2020〕258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现将2023年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县级市(区)工信部门围绕全省“1650”产业体系和我市先进制造业集群的重点领域、本地特色优势产业,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和申报程序详见省厅通知(附件)。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在线办理,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网址: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线下需递交1份纸件申报材料。
(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编写、初评方法、推荐要求参照《工作指南》执行,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请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在项目申报界面从“2023年苏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项目进入,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fund/declare_fund/guide/412796200903774210),线下需递交1份纸件申报材料。
(三)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参考格式材料请至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首页申报通知下载。请各县级市(区)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与佐证附件一致,确保申报材料没有缺漏,确保申报企业符合基本条件,确保初评分准确。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行文(正文和推荐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评价数据表Excel电子版)于7月19日前报我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行文和申报材料于8月15日前报我局,同时将推荐企业名单抄送同级有关部门。
市工信局大数据处(软件方向) 0512-68616279一、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相关材料;
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软件方向)申报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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