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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发行人研发人员大幅增加且研发领料持续下降原因披露
关于期间费用 请发行人说明: (1)研发人员的核算范围,报告期各期研发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增长较快的原因,与研发项目是否匹配,月均研发人员的测算方式;研发人员及新增研发人员的工作内容、学历构成、专业背景、工作年限情况;职工薪酬中是否包含非研发部门人员薪酬的情况,将相关薪酬计入研发费用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研发人员从事非研发活动的情况;担任董监高的核心技术人员薪酬的归集口径、分摊至成本费用的具体方法、依据及合理性; (2)物料消耗明细及所投入的研发项目情况,报告期内持续下降的原因、与研发项目是否匹配,研发材料形成相关产品及后续处置情况、相关会计处理;研发领料与生产领料是否能明确区分及相关内控情况,是否存在将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况;是否形成研发样机及相关处理方式;是否存在定制化研发的情况,将定制化研发相关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的合理性; (3)其他费用的主要内容,报告期内持续下降的原因; (4)合作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发行人合作研发费用的支付对象,合作研发费用支出相关的账务处理; (5)“研发项目整体实施情况”与“业务与技术”章节中“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相关披露是否一致,相关差异原因; (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与财务报表账面金额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请列示明细项目及对应金额进行说明。
(一)报告期各期研发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增长较快的原因,与研发项目是否匹配;职工薪酬中是否包含非研发部门人员薪酬的情况,将相关薪酬计入研发费用的依据及合理性;担任董监高的核心技术人员薪酬的归集口径、分摊至成本费用的具体方法、依据及合理性。
1. 报告期各期研发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增长较快的原因,与研发项目是否匹配 研发人员增加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相关技术与设备更新迭代速度加快,公司需要投入更多的研发人员;二是下游客户对产品技术规格、性能指标的要求越来越高,设备供应商要不断投入研发,提高产品的技术规格和性能指标;三是随着锂电行业的快速发展也需要更多的研发人员来开展新领域、新工艺的前瞻性研究。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与研发项目子模块数量具备匹配性,研发项目子模块的数量主要受研发项目深度和难度的影响,受下游客户对设备工艺水平要求提高,发行人加大核心产品的研发深度和难度,研发子模块数量逐年增加,发行人核心产品的性能也得到较大的提高,研发人员、研发项目与其子模块的数量变动具有合理性。 2. 职工薪酬中是否包含非研发部门人员薪酬的情况,将相关薪酬计入研发费用的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研发费用职工薪酬中除研发部门从事研发工作的人员薪酬外,还包括少量非研发部门人员的薪酬,主要为公司部分实际承担研发职责的内部管理层。上述员工虽不属于公司研发部门员工,但其实际承担的工作包含研发工作,将其薪酬计入研发费用具有合理性。2020 年度,非研发部门薪酬计入研发费用的金额分别为 15.09 万元。截至 2021 年末,已不存在研发费用包含非研发部门人员的情况。 3. 担任董监高的核心技术人员薪酬的归集口径、分摊至成本费用的具体方法、依据及合理性 注1:“/”表示不计入在研发费用; 注2:袁纯全 2021 年度计入研发费用的金额为 1-4 月,5 月开始计入管理费用。 担任董监高的核心技术人员薪酬的归集口径按照其所属部门和实际从事的工作内容。报告期内,袁纯全在 2020 年-2021 年 4 月统筹研发工作,2021 年 5 月开始由研发总监统筹研发工作。由于袁纯全在上述期间统筹公司的研发工作,因此将薪酬计入研发费用。除上述情况外,作为核心技术人员的董监高主要承担了公司的管理工作,基于谨慎性原则将薪酬计入管理费用。
(二)报告期内物料消耗持续下降的原因、与研发项目是否匹配,研发材料形成相关产品及后续处置情况、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形成研发样机及相关处理方式;是否存在定制化研发的情况,将定制化研发相关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的合理性。
1. 报告期内物料消耗持续下降的原因、与研发项目是否匹配;研发材料形成相关产品及后续处置情况、相关会计处理 报告期内,研发活动物料消耗持续下降主要由于发行人所处研发阶段以人力投入为主、形成研发样机数量减少所致,具有合理性。根据报告期研发物料所投入的项目形成样机的数量,研发物料投入与研发项目的匹配性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领料用于测试消耗及样机制作两类,样机均未对外出售。其具体金额如下: 2. 是否形成研发样机及相关处理方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项目形成样机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研发项目制作的样机都已进行台账登记及盘点,因样机经过多次功能性能测试后,其内部结构、零部件可能产生一定程度的损坏,为确保产品质量,主要用于复测及展示,报告期内未形成销售。 3. 是否存在定制化研发的情况,将定制化研发相关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除前述公司与宁德时代签署的开卷炉和电芯整形设备的开发协议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定制化研发的情况。发行人根据业务实质,将开卷处理炉相关研发投入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在满足相关收入确认时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将电芯整形设备开发相关支出计入研发费用,具有合理性。
(三)其他费用的主要内容,报告期内持续下降的原因
(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与财务报表账面金额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请列示明细项目及对应金额进行说明
[ 注:上述审核披露为简略版,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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