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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3 年江苏省智能制造 领军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苏工信装备〔2023〕91 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进一步推动我省智能制造发展,加强智能制造服务体系与服务能力建设,助力省制造业智改数转服务资源池建设,现组织开展 2023 年江苏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江苏省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二)2022 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诚信守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四)具有较强的综合集成服务能力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在申报行业具有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和资源整合力,已经形成3个及以上可复制、可推广、示范性强的场景案例。
(五)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其中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技术相关的授权专利不少于6项(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或与智能制造相关的软件著作权不少于10项,且近三年内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六)符合国家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发布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规范条件》规定条件的,优先遴选推荐。
二、有关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编制《江苏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申报书》(见附件1),向所在设区市工信局申请。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请各设区市工信局对申报单位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高申报工作质量,并于4月28日前向省工信厅正式行文上报申报书(一式两份)、汇总表(见附件 2)等文件,电子版文件发送至 407107252@qq.com,逾期将不予受理。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申报单位的相关材料由所在设区市工信局统一报送。
(三)入选单位将纳入省制造业智改数转服务资源池统一管理,省工信厅将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价。入选单位应主动配合开展相关评价及宣传工作。
联 系 人:谭清锰(025-69652736)、徐可(025-69652756)
附件:1.江苏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申报书
2.江苏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申报汇总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10日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