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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鼓励和引导装备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推动制造业高端化发展。现组织开展苏州工业园区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重点支持航空航天、工业母机、高端仪器、智能网联、智能制造装备等重点产业链企业,通过研发创新,在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或国内首台(套)高端装备和关键部件,整机性能或核心技术指标达到国内或者国际同类装备先进水平。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依法注册在园区(含苏相合作区)的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申报时无严重失信记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或环保等事故;具有装备设计制造能力,研发试验基础条件良好,技术人才队伍专业且稳定。 (2) 申报产品符合国家、省、市和园区工业转型升级要求,能够实现量产和销售,满足售后服务需要; (3)产品自主可控程度高,掌握装备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在设计与制造等方面具有标志性突破或根本性改进,核心技术及关键部件安全可控; (4)依法拥有与申报装备直接相关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5)经法定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针对装备性能指标检验检测,报告结论能够予以支持; (6)经专业查新机构针对性能突破等进行查新,查新结论能够予以支持; (7)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研制生产,企业标准按要求备案; (8) 经用户验证并出具使用报告,报告结论能够给予支持; (9)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装备,必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装备,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10)国家和省、市产业链协同创新、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等项目的研发成果可优先予以认定;已有同系列型号产品通过认定的,原则上不再予以认定。 三、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需按照苏州工业园区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并填报苏州工业园区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2,线上提交即可)。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采取线上申报方式,并提交一式两份纸质材料用于专家评估。截止日期2023年3月31日。 本次申报将和江苏省、苏锡常首台(套)申报统筹,园区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报送上级工信部门。有意向申报江苏省、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的企业请于本次进行申请,后期将通知获评企业申报对应的苏锡常、江苏省首台套项目。 四、奖补支持 对经认定的首台(套)重大装备项目,按不超过产品单台(套)销售价格的10%至20%予以补助;对经认定为国际首台(套)重大装备项目的,按不超过产品单台(套)销售价格的10%追加奖励。本项对同一家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 五、申报流程 线上申报 申报主体通过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大脑企业端申报:企服一张网(https://qytt.sipac.gov.cn)--政策全链--资金享受,点击进入资金专题“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按要求填报申请表及上传附件,并线上提交。(请上传盖章扫描件) 纸质材料提交 按申请材料要求(附件1),将申报该项目所需要的认定申请表、申请报告书、其他证明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侧面标注企业名称)一式二份盖骑缝章在3月31日前交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六、联系方式 企服中心 热线 67068000 企服二处 67068092 产业发展促进处 联系方式:0512-66681038 注:本次申报区首台套已取消尖峰企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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