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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重大创新团队(未落户项目)、未落户(海外)人才
一、支持领域 面向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和全市产业重大发展战略需求,重点支持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先进材料等四大产业创新集群及未来产业创新集群开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创业的科技领军人才、团队。 二、支持类型和条件 1.重大创新团队 主要支持在光子、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工业软件、汽车电子及汽车零部件、航空航天、智能车联网、机器人及数控机床、新能源、电梯、创新药物、高端医疗器械、纳米新材料、先进金属材料、高性能功能纤维材料等16个产业创新集群细分领域及脑科学、元宇宙、量子科技等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能够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促进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快速抢占产业制高点的人才团队。申报团队及单位(已落户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由领军人才和核心成员组成,至少3人。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引进后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2)团队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团队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力,研究成果居国际一流水平,具有杰出的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团队核心成员应有2年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研发及管理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效; (3)创业团队的领军人才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精力在苏州企业,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团队成员总股权占比不低于30%,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创新团队的成员应在引才单位担任高管或关键研发项目负责人及以上岗位,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全职到岗工作,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 (4)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有效突破产业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具有显著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 (5)项目总投入不少于1亿元,其中目前已投入经费不低于3000万元(或已获得社会融资不少于2000万元),且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未落户项目为拟来苏州创业的团队,基本条件须满足上述条件(1)-(5),除此外应在获得重大创新团队认定资格后,于2024年6月30日前在苏州完成企业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 2.创业领军人才—未落户(海外)人才 未落户(海外)人才主要支持掌握领先技术,拟回国后来苏州创业的人才(含非华裔外籍人才)。优先支持拟全职来苏州创业的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在国内时间不超过3年(2020年7月1日后回国); (3)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技术水平国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外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自主创新产品并已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 (4)获得创业领军人才认定资格后,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在苏州完成企业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人才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股权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到位的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三、主要扶持政策 立项的团队、人才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主要包括: 1.对立项的重大创新团队,三年内给予1000-50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团队领军人才和核心成员给予100-300万元的安家补贴;通过验收后,给予引才单位50-100万元的引才奖励。对获得认定资格的未落户重大创新团队,待团队完成落户注册后立项并拨付相关经费。 2.对立项的创业领军人才(含重点产业领军人才),给予100-5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和100-300万元的安家补贴。项目承担期结束通过项目验收,且技术先进、发展潜力较大,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000万元或入选市级“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的,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项目滚动支持。立项后5年内入选市级“瞪羚”企业培育计划的企业,再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滚动支持,并给予紧缺人才自主推荐权。对获得认定资格的未落户(海外)人才,待人才企业完成落户注册后拨付相关经费。 3.获得立项的人才还可享受最高5000万元的企业无抵押信用贷款和最高300万元的个人信用贷款、优秀人才贡献奖励政策以及乐居、医疗、子女教育服务、出入境便利等高层次人才扶持政策和生活待遇。优先对立项人才项目给予创业保险、人才基金等支持。 四、申报受理 园区预征集:2023年8月20日前,请计划申报的单位完成项目预征集工作:“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登录--个人登录--管理台--业务征集平台--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重大创新团队(未落户项目)、未落户(海外)人才预征集,若从未注册,请先注册个人用户,注册、登录(如遇到问题请拨打400-8696-086),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 正式申报:采用纸质化材料申报的方式进行,相应申报材料模板见附件,请各地分别于截止日期前,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其中形式审查通过的未落户项目,按照“申报书模板”+“附件佐证材料”的顺序扫描为pdf格式,每个项目一份,文件名统一格式为“XX区+项目技术领域+领军人才姓名”,同一项目类别放一个文件夹,纸质材料待市级复审通过后另行通知提交。 2.申报材料 各类别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详见附件。符合特别优秀的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集中受理时间 重大创新团队(未落户)和未落户(海外)人才申报时间为8月1日-8月25日17时。 五、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人才处 67068090/67068025/67068011 附件: 1. 重大创新团队(创业)填写模板 2. 重大创新团队(创新)填写模板 3. 海外(未落户)人才填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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