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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工业园区2022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政策兑现的预申报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苏园科〔2021〕44号),现启动园区2022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政策资助预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要求
(一)在园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已入围苏州市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库中引领型、优势型以及成长型三类企业;
2. 截至2022年底维持有效的发明不少于5件且2022年度发明专利授权不少于3件的企业(需作为第一权利人且申请地址在园区);
(三)科研院所要求2022年度发明专利授权5件及以上(需作为第一权利人且申请地址在园区);
(四)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二、资助标准
根据企事业单位产业领域、海内外专利布局、高价值专利产出、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运用、上级项目承担情况等因素进行知识产权指数评价,建立高价值专利基础库、培育库、示范库,分别给予每家单位每年最高2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支持。每家单位资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知识产权投入50%。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需按照以下流程在系统中提交材料:
5月31日17:00前:
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 “苏州工业园区2022年高价值专利培育政策兑现”,下载并填写模板信息汇总表,附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请严格按照系统提示上传):
1. 2022年度授权的境外专利明细,包括PCT、巴黎公约途径(作为第一权利人且申请地址在园区);
2. 2022年度进入国家阶段的PCT明细(作为第一权利人且申请地址在园区);
3. 截至2022年底知识产权贯标情况;(贯标绩效评价合格或者贯标认证处于有效期)
4. 2022年度专利数据库使用情况;(2022年度使用专利数据库情况)
5. 2022年度完成的专利导航、预警、FTO报告;(已申报2022年度专利信息运用政策的不需要再提交,其他通过申请人自主完成或者各级知识产权项目任务要求完成的需提交)
四、注意事项:
1. 若某一指标未上报数据或者无该方面工作,该指标按0分计算;
2. 科创委将联合企服中心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政策兑现宣讲,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3. 所有证明材料请务必保证清晰完整、真实合规。
4. 处于共建协议期内的机构不享受知识产权高价值专利培育资金资助
五、咨询电话
企服中心:热线 67068000、刘老师 67068221、许老师 67068015;
科创委:韦老师 6668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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