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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关于征集2023年度省级、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意向的通知
为鼓励支持企业建设工程化研发平台,带动相关行业的技术提升和科技进步,摸清我区拟申报2023年度各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意向及准备情况,现开展征集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预计6月 申报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须已获批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定位。重点支持建有企业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符合工程中心建设“五有”要求: 01 有场地 有专门的研发场所,满足研发的需要,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02 有人员 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与20人。 03 有投入 拥有一定规模(年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申报工程中心新增投入不少于5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 04 有装备 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 05 有研发业务能力 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上年度知识产权申请须1项以上,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任务。 相关数据以地方统计局上年度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报表数据为依据。
预计6月 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旨在以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持续为企业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辐射。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申报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同时具备以下“五有”条件: 01 有研发场地 拥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02 有研发人员 拥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研发人员; 03 有研发投入 R&D投入占比不低于3%或R&D投入不低于300万元;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 04 有仪器设备 拥有原值2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 05 有研发业务能力 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1项(不含外观设计专利)。同一企业原则上建设一个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请各单位于5月12日(周五)前完成填写
苏州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 王 悦 68754018 苏州高新区科创局合作处 刘芝宏 68751509 朱亚芳 6875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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