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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吴江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通知
一、总体思路 围绕吴江产业发展布局和新兴产业规划,在工业互联网、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纺织、新材料、光电通信等七大重点产业,大力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吴江创新创业,切实提升区域科技人才综合竞争力。 二、评审类项目申报条件 (一)重大创新创业团队 重点支持具有国际视野与战略眼光,具备解决重大产业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能够引领和推动产业向高端延伸及跨越发展的具有影响力的人才团队。需具备下列条件: 1. 团队由领军人才和核心成员组成,一般应为3人以上。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2.团队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强,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业绩突出,主要精力在吴江。团队核心成员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较丰富的研发及管理经验、较好业绩和成效,全职在吴江工作。 3. 团队于2021年1月1日后在吴江创业或全职引进到吴江企业、在苏高校及科研院所领衔创新。院士领衔项目、产业化已有重大突破项目(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及其他相关的特别优秀项目,来吴时间可放宽到2019年1月1日。 4.自主创业的团队,企业须已正式设立,且领军人才应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团队成员总股权占比不低于30%,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引进的创新团队,应在引才单位担任高管或关键研发项目负责人及以上岗位,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全职到岗工作,且符合创新领军人才的工作经历、薪酬等相关基本要求。 5.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目前项目已投入经费不低于2000万元(或者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生物医药类的项目应已到临床阶段),且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二)创业领军人才 主要支持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特别是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的创业人才。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具有3年以上相关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为所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且本人已实缴货币出资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放宽至不少于2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人才折算货币实到出资不低于200万元且人才在申报企业占股不少于30%(人才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股权占比)。 4.2021年7月1日后在吴江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主要负责人,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优先支持全职来吴创业的人才。 (三)创新领军人才 主要支持到吴江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够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人才。需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具有国内外大型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2年以上相关研发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的业绩,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 3.2022年1月1日后引进到企业工作,引进后能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优先支持全职到企业工作的创新人才。 4.用人单位给予人才的税前年薪一般不低于30万元,必须依法缴纳个税、社保,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薪酬发放的银行流水为准。优先支持本人参与项目投资、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创新人才。 5.引才企业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双创计划”、苏州“姑苏人才计划”、吴江区级领军人才计划资助过的企业;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等;拥有市级以上重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的规模型科技企业;市级独角兽培育计划、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入选企业。 (四)青年领军人才 主要支持在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人才在吴创业或全职引进到吴江企业领衔创新研究,培养造就一批有望推动企业进入产业链前端和跻身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科技型企业家、青年科学家。需具备下列条件: 1.青年创业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主要精力在吴江,创业项目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50万元,股权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2021年7月1日后在我区创办科技型企业(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2.青年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企业引进的青年人才应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从事研发及管理2年的经历,工作业绩突出;引才企业应具有与创新领军人才引才企业相同的资质;2022年1月1日后全职引进到企业工作,引进后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 三、风险投资机构推荐项目立项操作流程 1.项目申报人登录吴江优秀人才网,注册吴江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账号,选择“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基金投资创业类)”填写申报书; 2.区科技局邀请第三方中介评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是否符合吴江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条件、项目先进性与创新性等; 3.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依据市场化基金投资额度(如有国资参股的,国资应为小股东),确定资助等次和金额。 4.吴江区创新创业领军(基金投资创业类)项目常年受理,每两个月集中资格审查一次,立项发文及拨款与吴江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专家评审类立项项目同步。 四、创业大赛优秀项目立项操作流程 1.项目申报人登录吴江优秀人才网,注册吴江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账号,选择“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大赛创业类)”填写申报书; 2.区科技局邀请第三方中介评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是否符合吴江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条件、项目先进性与创新性等; 3.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依据大赛的级别及奖次,直接进入面试答辩或者直接确定资助等次和金额。 4.吴江区创新创业领军(大赛创业类)项目常年受理,每两个月集中资格审查一次,立项发文及拨款与吴江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专家评审类立项项目同步。 5.创业大赛级别参照苏州下发的《关于明确有关创业大赛与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贯通机制的通知》。 五、双招双引优秀项目申报操作流程 1.优秀项目申报人须在系统申报截止前向所在地区镇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审核无误后交至领军人才服务中心。 2. 双招双引优秀项目需登录吴江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系统完善申报材料及附件,由区科技局邀请第三方中介评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依据项目类别直接进入面试答辩环节。 3.同一项目特别优秀推荐不超过1次。 六、扶持政策 给予重大创新创业团队300-1000万元的科研经费。对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国内外顶尖人才的创新创业团队,可一事一议,最高给予1亿元项目综合扶持资金;给予创业人才100-300万元科研经费,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可在最高资助额度基础上最高上浮100%;给予创新人才50-150万元的科研经费;给予青年创业人才50-150万元科研经费;给予青年创新人才25-75万元科研经费。 七、申报受理 1.申报办法: 申报人及单位进入吴江优秀人才网,登录吴江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系统(https://www.szwjtalent.com/)进行网上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后,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区)科技部门网上审查并提交。 2.集中受理时间: 第一批(上半年度)申报受理时间为:2023年4月1日-4月25日;第二批(下半年度)申报受理时间为:2023年9月1日-9月25日。 3.申报材料: 重大创新创业团队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团队成员每个人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团队成员社保证明;创业(引才)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团队成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协议、股权证明、缴纳养老保险、个人所得税和薪酬发放的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前期投入证明、实施项目主要成果(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检测报告、奖励证书、销售合同等)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创业人才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创新创业计划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注册不到一年的提供最新财务报表)、单位用工参加社保(企业参保人数不得为零)、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等;创业项目主要成果(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检测报告、奖励证书、销售合同等)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创新人才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创新创业计划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个人社保证明;引才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协议、股权证明、缴纳养老保险、个人所得税和薪酬发放的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实施项目主要成果(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检测报告、奖励证书、销售合同等)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基金投资创业类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创新创业计划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注册不到一年的提供最新财务报表)、单位用工参加社保(企业参保人数不得为零)、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等;基金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基金业协会备案证书;创业项目主要成果(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检测报告、奖励证书、销售合同等)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大赛创业类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创新创业计划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注册不到一年的提供最新财务报表)、单位用工参加社保(企业参保人数不得为零)、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等;大赛的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创业项目主要成果(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检测报告、奖励证书、销售合同等)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其中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特聘专家或学位于2000年之前获得的除外。 八、其他事项 1.同一项目连续申报不超过2次,一年只能申报1次。已获得吴江区级领军人才计划的人才(团队)及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苏州所辖其他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异地申报。 2. “双招双引”优秀项目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同一项目特别优秀推荐不超过1次。 3.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及企业,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及个人的申报。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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