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鼓励我市广大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进一步增强我市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更大力度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昆山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首届昆山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昆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合法生产经营 3 年以上,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并居行业领先地位各类组织。
1.鼓励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型材料、半导体产业等昆山市重点产业相关组织申报参评。
2.鼓励立足昆山发展,在质量管理、品牌建设、技术创新和经营效益等方面形成优势和独特方法的港澳台商投资、外资企业申报参评。
3.鼓励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申报参评,对疫情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申报组织予以支持。
4.优先推荐获得“江苏精品”和“苏州制造”品牌认证的相关组织参评。
(一)申报昆山市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昆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其分支机构,从事合法生产经营 3 年以上,符合产业、环保、安全、质量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2.通过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者其他相关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农业实施标准化生产,服务业实施标准化服务,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3.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信誉,近3年无较大质量、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属于组织自身责任而引起的质量异议、索赔和退货、各级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重大劳动保障失信记录,无其他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出口企业未发生因产品质量安全原因引发的退运、销毁或官方通报。规模以上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须达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
4.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主要经济、技术、安全和质量等指标位于同行业领先地位;从事非营利业务的组织,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二)申报昆山市市长质量奖荣誉奖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下列基本条件:
1.获评“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江苏省省长
质量奖”、“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或“苏州市市长质量奖”,
并在有效期内;
2.申报组织应同时符合昆山市市长质量奖的申报条件。
2023年度昆山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以自愿申请为原则,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或者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初审并推荐农业、工业、服务业或其他类型申报组织。
1.市质量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优秀企业积极申报。
2.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或者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申报组织的初审工作,详细说明推荐理由后,签署推荐意见上报评定办公室。
申报材料由申请表、组织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典型案例和证实性材料5个部分组成,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表。各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昆山市市市长质量奖申请表》(见附件1)。
2.组织概述。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GB/T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以总部或总公司(集团)名义申报的,应附组织框架图和必要文字,说明组织内部关系。
3.自我评价报告。对照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要求,按照标准考核要点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报告文字力求简要,佐证材料充分。
4.典型案例。提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
5.证实性材料。申报组织提供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相关财务报表和所获证书复印件等证实性材料以及组织自认为还应提供的其他有效证实性材料等。
6.与上述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件及反映申报组织基本情况照片(U盘)。申报纸质材料须统一装订成册,上述材料1-4为一册,证实性材料单独为一册,各一式3份,并在每册侧脊上标注申报组织名称。
市长质量奖的评定程序主要包括申报组织资格审核、材料评审、陈述答辩、现场评审和评定委员会审议。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应当依据评定标准逐条评分后进行综合评价。
1.资格审核。评定办对申报组织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申报组织名单。
2.材料评审。评定办在昆山市质量专家库中选定专家组成材料评审专家组,对照评定标准逐条评分,并出具材料评审报告,评定办据此确定进入陈述答辩和现场评审环节的名单。
3.陈述答辩。评定办在昆山市质量专家库中选定专家组成现场评审专家组,组织陈述答辩和现场评审。通过材料评审的组织就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有关情况做现场陈述,并接受问询,进行答辩。
4.现场评审。评定办组织现场评审,并对申报组织领导、中层管理者和员工代表进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知识考核,对申报组织开展卓越绩效管理实绩进行实地考核,形成评审报告。
5.评定委审议。评定办汇总材料评审、陈述答辩和现场评审意见,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提出市长质量奖、质量管理优秀奖候选名单报评定委审议。
6.结果公示。评定委审议确定获奖候选名单,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 7 天。公示不通过的,取消获奖资格,不进行递补。符合昆山市市长质量奖荣誉奖申报条件的组织,经申报后直接获评,无需评审。
请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昆山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于3月20日前将初审通过后的申报材料及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昆山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科。
联系人:沈佳超、沈兰,电话:57797026、57799906,电子邮箱:57797026@163.com,联系地址:昆山市昆北路4号2号楼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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