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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六批)申报指南
2022年度第六批苏州工业园区(下称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紧紧围绕党工委、管委会各项决策部署,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两大主导产业,大力支持企业绿色化、服务化、品牌化等方面转型,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提供强劲动能。 一、鼓励做大做强 (一)重点方向 将生物药、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纳米技术应用、智能网联汽车等确定为园区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实施制造业“尖峰行动”,着力培育壮大一批“尖峰企业”,遴选一批系统集成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产业链拉动作用大的“链主企业”,加大扶持力度。 (二)支持条件 6-A1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1)申报单位为园区制造业尖峰企业或链主企业,且经营状况良好,意愿扎根园区发展; (2)申报单位提供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体现的营收及增长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营收30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以上、营收10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以上、营收5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8%以上、营收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 (三)支持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尖峰企业”,按其对地方经济贡献较前两个年度最高值增量部分,给予不超过50%的奖励;对符合条件的“链主企业”,按其对地方经济贡献较前两个年度最高值增量部分,给予不超过80%的奖励。本项年度最高奖励1000万元。 (四)负责处室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企服二处 联系方式:67068092 经发委 产业发展促进处。 联系方式:0512-66686962。 二、鼓励争先创优 (一)重点方向 对获得国家、江苏省、苏州市、园区级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高原产业”重点企业获得属于园区鼓励方向的各类国际、国内认证的,每项认证最高奖励5万元。 (二)支持条件 6-B1.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申报单位在2021至2022年度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6-B2. 2021年重点用能单位绿色发展考核超额完成; 申报单位在2021年评定为重点用能单位绿色发展考核超额完成。 6-B3. 2021年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认定; 申报单位的产品获得2021年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认定。 6-B4. 2022年度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申报单位获评“2022年度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称号。 (三)支持方式 6-B1.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辅导咨询及认证费用全额给予奖励,最高5万元。 6-B2. 2021年重点用能单位绿色发展考核超额完成;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6-B3. 2021年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认定;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6-B4. 2022年度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四)负责处室 6-B1、B2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企服二处 联系方式:0512-67068014 经发委 价格能源处 联系电话:0512-66681046 6-B3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企服二处 联系方式:0512-67068054 联系方式:0512-66681040 6-B4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企服二处 联系方式:0512-67068037 经发委 产业发展促进处 联系方式:0512-66681023 三、申报方式 线上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系统下周一开放,A1类预期下周三开放): 6-A1:申报书(附件1)、专项审计或年度审计报告等。 6-B1:项目合同、项目发票和认证证书的扫描件。 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进入“用户空间”后,选择“财政专项资金平台”—“资金申报”—“绿色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费用补贴”,在线填报并上传附件; 6-B2: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进入“用户空间”后,选择“财政专项资金平台”—“资金申报”—“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获区级以上荣誉称号奖励(绿色能源类)”,在线填报; 6-B3:线上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请参考附件2); 6-B4:线上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请参考附件3): 通用材料:获评荣誉相关证明(如奖牌、证书或红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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