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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第二批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的通知
开发区,各相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产业强区、创新引领”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高水平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全面推动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度第二批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创新创业团队项目
(二)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三)创新领军人才
(四)青年领军人才
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
(http://221.224.15.176:20900/)
2. 该计划的项目资助资金由区科技局会同区财政局按相关规定划拔,并按照相关办法进行专户管理。创新创业团队、创业领军人才、青年创业人才的项目资助经费根据项目情况分年度拨付;创新领军人才、青年创新人才的项目资助经费采用引导+后补助的方式拨付。
3. 申报人才、团队及申报单位应守法守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且近3年无重大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
4. 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的研究内容和拟取得的创新、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科学合理、严肃规范,并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中期检查、项目验收或评估的主要依据,原则不予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对弄虚作假的,特别是申报人学历、经历、企业团队成员等核心要素出现造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申报、立项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等。
5. 同一人才项目累计申报不超过2次。已获得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重复申报。已获苏州所辖其他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
6、创业类项目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申报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创新类项目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申报人薪酬不得降低(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及核心团队成员要求相同)。
7. 各属地开发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严格审核,保质保量。
附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附件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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