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厅在全省推行企业首席数据官(以下简称“CDO”)制度,现将《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企业首席数据官试点及优秀案例征集的通知》转发如下:
1.在江苏省内注册,且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及不良信用记录的独立法人单位。鼓励产业链重点企业、DCMM2级及以上等级的贯标企业、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积极申报试点。2.企业重视数据管理工作,数字化基础较好、具有较大规模数据量,或数据服务(含数据管理技术服务)业绩突出,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影响力。3.参考《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指南》(见附件1),形成本企业CDO制度建设方案。4.能够在公司决策层设置CDO岗位,人选由公司副职及以上领导担任。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企业申请表(见附件2),提出CDO推荐人选(每家企业只能推荐1人)。请各企业高度重视,于2022年10月8日前将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企业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区工信局信息科。
区工信局信息产业科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28号国裕创新大厦12层12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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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江苏省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指南
附件2: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企业申请表
相关附件下载:
1.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企业首席数据官试点及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2.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企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