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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医药重点监测点认定申报开始
根据《苏州市医药产业园区及重点监测点培育管理办法(暂行)》(苏府办〔2021〕46号)文件要求,按照“成熟一个、报批一个”原则在全市范围内认定一批符合条件的医药重点监测点,现启动年度申报工作。
1、申报要求
请通知主导产业符合《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相关方向的重点企业,参照管理办法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书模板及胶装要求见附件。各地工信(科创)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初审盖章,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4份、扫描PDF版和相关电子稿1份)原则上于9月2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生物医药产业处。对经认定医药重点监测点,下步将按照《实施方案》相关举措给予支持。
2、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生物医药产业处
联系电话: 68616311
3、附件内容
附件:申报书模板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