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为牵引,聚焦强链补链延链,进一步推进数字创意和高技术服务两大产业创新集群发展,持续探索古城保护新实践,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推进姑苏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打造“引育留用”全链条人才生态,切实发挥人才政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持续优化创新创业人才激励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姑苏委〔2017〕10号)、《姑苏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姑苏人才办〔2020〕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姑苏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通知如下:
在我区注册,聚焦数字创意、高技术服务和古城保护更新领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组织人员申报姑苏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姑苏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与企业依法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苏州正常缴纳社保和个税满一年的优秀人才;2.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专业符合《姑苏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可在申报系统下载查阅);3.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申请人年龄分别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82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不在申报对象范围之内。
登录“姑苏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gccrc.gusu.gov.cn/yzs/index.html),进入申报页面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企业首次申报的,须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填报信息。(2)企业内部对推荐人选的公示材料(详见附件1);(3)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需提供区级及以上人才计划证书或认定文件。领军人才非企业法人而是股东的,另须提供企业的股权验资证明;(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高企证书或认定文件;(5)拥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企业需提供相关部门认定或立项文件;(7)各街道重点推荐企业不超过3家,需提供各街道出具的推荐意见(注明公司规模、行业领域、推荐理由等,详见附件2)。(2)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未明确所学专业,还需提供所学专业佐证材料,如课程设置及其翻译件等);(5)工资薪金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2022年10月-2023年9月);申请人个人所得税app工资薪金收入凭证(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纳税年份→选择工资薪金这一类别,提供每月详细截图,并统一按时间顺序制作为一张PDF文档);(6)《姑苏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网上复审通过后方可下载,于现场审验时提供,企业及审核单位盖章后有效);(7)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中级以上职称证书、职务发明专利证书(排名前三)等。 申报材料的企业名称须与企业工商注册名称、系统注册名称一致,若不一致,请提供企业工商变更说明。以上材料须在申报系统中扫描原件上传,并于现场审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者,审核时视为不通过。网上初审:10月16日~11月8日。各街道对照选拔条件,对申报企业及申请人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初审,主要审核企业及申请人资质、相关材料的完整度以及材料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备后方可通过初审。网上复审:11月8日~11月24日。区人社局(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按照最终认定人数1∶1.5的比例,取初审后排名前90名的人员信息进行网上复审,形成复审通过的企业及人员名单。复审通过人员不足90人,按序递补。复审未通过的申报企业及申请人,不再退回修改信息。现场审验:11月27日~12月8日。统一由申报企业经办人携带通过复审人员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至姑苏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审验,查验材料齐全无误后,在《姑苏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及所有材料复印件上盖章,并将通过审验的材料复印件整理汇编成册。认定发文:审验结束后,区人社局根据积分排名情况形成建议资助名单,报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即正式发文公布资助名单;公示有异议的,由区人社局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以上为计划安排时间,具体实施节点请及时关注申报系统。1.已获得苏州市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市区两级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不再重复资助。2.申报单位及个人应确保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姑苏区紧缺人才扶持资金的,经查实,取消各类紧缺人才资助资格,追缴资助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受资助的各类紧缺人才在资助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调出姑苏区的,取消资助资格。3.2023年度按积分排名择优资助前60名申请人,并依据受资助人总数的30%、70%的比例分别给予9万元、6万元的薪酬补贴,其中积分在90分及以上的获评人才给予12万元补贴。4.薪酬补贴自认定后下一年起分两年等额拨付,补贴资金通过所在企业划转至受资助人。受资助人所在企业负责资助申报、资金分发及后续管理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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