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 关注我们
关于开展相城区独角兽培育企业2023年科研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相城区独角兽企业培育工程实施计划(2020-2022)(试行)>实施细则》(相政办〔2020〕124号)相关规定,现将相城区独角兽培育企业2023年科研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2022年遴选入库的相城区独角兽培育企业,且未获得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2023年度研发后补助资助。 奖励政策 对纳入独角兽培育库的企业,自入库次年起,按照其上一年度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经税务部门认定的研究开发费用)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研发后补助,连续支持5年,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同时纳入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库的企业,按照苏州市奖励政策给予补助,区级科研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 1、《2023年相城区科技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点击查看附件1:附件1.docx ); 2、《2023年相城区独角兽培育企业科研补助资金申报表》(点击查看附件2:附件2.docx ); 3、企业研发创新绩效报告(点击查看附件3:附件3.docx ); 4、2022年度企业研发专项审计报告; 5、2022年度向税务部门申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表)。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9月25日(周一)。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有关事项 1、申报企业作为责任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资金使用管理做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 2、对于已入库符合申请研发后补助资助条件的企业,如不申请须作不申请说明,单位盖章后报送板块科技部门; 3、各板块科技部门要强化主管部门责任意识,对辖区内已入库企业通知到位,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严格把关。 4、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各板块科技部门,各板块科技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初审把关并出具审核意见,于9月28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联系方式 联系人:区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联系电话:85182159/85182155
相关附件下载: